轮机维护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一)专业名称:
轮机维护与管理
(二)专业代码:
700303
二、入学要求
普通初中毕业生或其他相当于普通初中毕业的人员。
三、学制、学历层次及修业年限
学制:3年
学历层次:中等专科
修业年限:3年
四、就业面向
面向船舶公司、船舶管理公司、船舶修造公司,从事现代远洋船舶轮机员工作,以及船舶修造公司轮机维修等工作。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化船舶机电设备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符合现代航运行业需求,满足STCW78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中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的要求,具备“敬业精神好、英语水平高、实践技能强、职业道德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船舶机电管理高级船员。
(二)培养规格:
1. 知识结构
(1)掌握教育部规定的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学生所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必要的军事国防知识。
(2)掌握一定的船舶机电管理所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
(3)掌握船舶动力装置和系统、船舶电气设备及其自动化等主要专业知识。
(4)基本掌握一定的船舶管理、海运法规、环保科技、轮机节能等方面的知识。
2. 能力结构
(1)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进行交流,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英文资料、英文说明书及图纸。
(2)掌握远洋船舶三管轮所需的专业技能。
(3)能独立担任机舱值班工作,保证主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能及时、正确地分析和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主要故障。
(4)基本具有对船舶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工况和经济性指标进行测量、分析和调整的能力。
(5)基本具有对船舶机电设备进行使用、维护、修理的能力;具有车、钳、焊等基本工艺的操作能力。
(6)具有初步使用计算机和先进技术应用的能力及正确管理船舶先进技术设备的能力。
(7)具有在船舶运输、船机修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轮机、船电技术管理工作能力。
(8)掌握独立学习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综合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3. 素质结构
(1)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中专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2)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主要公共基础课程: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6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学指导纲要》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2、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 (36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教学指导纲要》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3、哲学与人生 (36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教学指导纲要》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4、职业道德与法治 (36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治教学指导纲要》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5、体育与健康(156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纲要》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6、语文(216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7、数学(156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8、物理(96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物理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9、信息技术(144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
10、英语(162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11、历史 (81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历史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12、艺术 (72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化学(72学时)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化学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二)专业理论课程:
1、轮机英语(90学时)
讲授专业词汇,复习巩固所学语法,培养学生阅读与轮机业务有关的应用文,如设备说明书、业务信件、备忘录、电报等,训练学生用英语书写轮机日志、修理单、物料单等文件资料。
2、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60学时)
它是在专业英语阅读学习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学员专业英语会话和听力而开设的。是要培养学生能胜任外轮二/三管轮所必须具备的专业英语会话和听力水平,以便使学生经过学习后,基本能在无语言障碍的情况下顺利开展工作。
3、主推进动力装置(108学时)
主要内容有:船舶机械维修理论基础,船机零件的损坏与维修、船舶零件的无损检测、易损件故障与修理、船机零件的修理工艺方法、柴油机在船上的安装、维修工艺(轴承、螺旋桨、舵系)。柴油机工作原理和工作参数,动力学的平衡,主要机件的制造材料和结构,燃油系统,换气机构,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轴系,柴油机特性,柴油机的启动、调速、换向及控制系统,柴油机的测试与监控及应急操作等。
4、船舶辅机(135学时)
主要讲授平面机构的运动简图及其自由度,平面连杆机构,凸轮机构及棘轮机构,螺纹连接,带传动和链传动;齿轮传动,轮系,轴和联轴器,轴承,液力传动,平衡,减速箱拆装实验。掌握常用机构的工作原理、结构特点和选用原则。能应用一般工具、量具对一般设备进行正确的拆装和测量。各种船用泵、船舶舵机、起货机、锚机和绞缆机、船用燃油锅炉、船舶冷藏与空调装置、船用海水淡化装置的工作原理、性能、典型结构、管理检修知识。
5、船舶管理(132学时)
讲授船舶防污法规,防污设备, SOLAS公约和ISM在安全方面的法规;海上交通安全法;船舶检验;应急设备,在应急情况下的安全操作;国际、国内对海员规定的值班要求;船舶备件、物料管理及海商法的基本知识;船舶结构、浮力及船舶稳性、船舶阻力、螺旋桨结构、性能及船舶推进理论等。
6、电气与自动化(180学时)
主要讲授电动机的控制系统,船舶机械的电力控制,船舶辅机的时序控制系统,自动舵原理。船舶供电系统及其保护。船舶电站,配电板,发电机的保护、自励恒压装置、并联运行,轴带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船舶电站自动化。轮机自动控制的基础理论,反馈控制系统的基本概念,控制装置特性,控制系统分析,逻辑控制基础。船用仪表结构与原理,燃油温度与粘度控制,主机遥控,集中监视与报警,微机处理的应用。
(三)专业实践课程
1、动力设备拆装与操作(2周)
掌握动力设备的拆卸、测量、装配及调整技能,通过海事局的评估。掌握动力设备的运用操作与管理技能,通过海事局的评估。
2、电气与自动控制(1周)
掌握发电机及船舶电站的运行操作及维护技能,通过海事局的评估。
3、船舶电工工艺与电气设备(0.5周)
掌握电流、电压等各种表的使用方法,具有维护电机、照明电路及查找电网故障的能力,通过海事局的评估。
4、机舱资源管理(0.5周)
轮机部与其他人员的的通信与沟通,轮机部日常维修保养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轮机部备件的申请、接收和保管,常规工况下轮机长、轮机员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包括备车与完车、机动航行、正常航行、锚泊、靠港作业、雾中航行、加装燃润料等)
5、基本安全专业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专业培训(3周)
了解、熟悉个人求生和防火灭火、基本急救与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的基本知识,掌握基本安全的专项技能,通过海事局的考核。
了解救生艇筏及弃船后对求生者和实施救助和艇筏的管理知识,掌握艇筏操作和对求生者进行急救的技能,通过海事局的考核。
6、高级消防、精通急救(2周)
了解船舶火灾原因及灭火方法,掌握对火灾进行应急施救和处理的能力,通过海事局的考核。
了解常见伤害的急救方法,掌握对常见伤害急救的技能,通过海事局的考核。
7、金工工艺(2.5周)
了解车工、钳工、电焊、气焊的基本操作技术,掌握车工、钳工、电焊、气焊的安全生产和操作工艺。
8、保安意识、负有指定保安职责(1周)
9、毕业教育(1周),人才要求、职业思想和基本知识与要求、就业观念,训练择业能力。
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见附表一
八、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
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业教师学历职
称结构应合理,配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 人;建立“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 60%;具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专业专任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或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海事局相应科目师资考试,获得本专业相关工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专业带头人应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具有高级职称和较高的职业资格,在专业改革发展中起引领作用。教师业务能力要适应行业企业发展需求,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参加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聘请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参与学校授课、讲座等教学活动。
(二)教学设施
校内实训实习必须具备轮机模拟器实训室、电气与自动控制实训室、船舶电工工艺实训室、动力设备拆装与操作实训室,能够支持本专业技能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需要。
校外实训基地应坚持长期规划建设的原则,选择规模较大、船舶数量较多、具备较强指导力量的区域以上航运龙头企事业单位,能够满足中等职业教学改革及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要求,能完成船舶机电设备操作及维护管理、轮机修造、轮机值班业务、船舶防污染等岗位核心技能的训练,承担学校综合实习和顶岗实习。
(三)教学资源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为依据,教材选用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的最新教材。
(四)教学方法
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要符合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重在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课程设置和教学组织形式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专业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
专业技能课程教学,以航区 3 000 kW 及以上三管轮适任评估大纲要求为标准,强调理论实践一体化,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教特色。专业技能课程建议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驱动、角色扮演、情境教学等方法,创新课堂教学。轮机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有其特殊性,学生在校接受航海教育与培训期间需要参加船员培训合格证、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与考试,考试组织和评估机构为海事局,每一种考试都分为理论考试和评估(实操)考试,每一种考试都有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理实一体要求标准都很高。安排此类课程教学要尽量结合海事局颁布的考试和评估(实操)大纲,加强训练,以提高学生考证通过率。专业核心课、技能方向课和综合实训课等理实一体化的课程通常需要在实训基地进行,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范、人身安全等方面不能出现任何事故。因此,学校组织教学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劳动保护、操作规范和学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
(五)学习评价
航海类中职学生的教学评价可分为学业评价和船员职业技能及岗位适任能力评价两大方面。学业评价建议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注意吸收行业企业参与,校内校外评价结合,职业技能鉴定与学业考核结合,教师评价、学生互评与自我评价相结合,以“专业知识、岗位技能、职业素质”为综合评价标准。船员职业技能及岗位适任能力评价则以海事局为评价主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考试和评估,成绩合格的可获得相应的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建议学生学业评价应认可学生船员职业技能及岗位适任能力评价成绩。
(六)质量管理
教学管理要更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教学管理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灵活性,教学管理部门要督促教学实施部门形成完整、规范的教学文件,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为专业课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师资、教学环境、学习资源等条件;协调教学实施各相关部门,确保教学秩序顺畅,确保专业课程的顺利实施;营造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创新教法、考法的环境,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并及时反馈,督促改进,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必须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并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审核和现场核验,获得《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船员培训许可证》,方能开展船员教育与培训。教学管理要严格按照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程序进行,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船员培训许可证》核准的规模,每个班级人数不超过 40 人。
九、毕业要求
(一)学时要求
学生需读满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时数和学年考试合格为标准。
(二)毕业顶岗实习
学生需在实习结束后上交实习总结。
附表一:轮机维护与管理专业(24级)教学进度表